記者日前從同安法院獲悉,今年來,同安法院聚焦執行難點堵點,創新推出“未到期債權有條件加速到期”執行機制,把一批原本要“等時間”的債權提前激活,“勝訴權益兌現”跑出加速度。
在執行實踐中,部分案件雖已判決生效,但被執行人的關鍵債權尚未到期,申請執行人往往只能“干等”,權益兌現周期被動拉長。同安法院從規則設計入手,在依法審查的基礎上,探索對符合條件的未到期債權實行“有條件加速到期”,同時配套構建“以協商促履行、以補償激活力、以證明護信用”的立體化執行模式:一方面促成當事人協商履行方案,以“債權空間”換取“兌現時間”;另一方面通過補償機制提升次債務人履行意愿,并為主動履行者出具信用證明,引導從“期限抗辯”轉向“提前履行”。
數據顯示,同安法院創新推出“未到期債權有條件加速到期”執行機制以來,該類案件辦案周期平均縮短近70天,執行到位率同比提升90%。
同安法院還同步探索“執前督促+執行和解”模式,暢通審執銜接,推動更多生效裁判自動履行。今年1月-11月,全院高效執結各類案件6083件,執行到位金額4.9億元,通過失信懲戒、執警聯動等措施持續增強執行威懾,其中執行和解破解1462起案件債權履行難題,累計執行到位涉民生案件2046.72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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